龙海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事厅《关于统一组织我省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9]49号)精神,经龙海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紧缺学科小学教师36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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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英语教师 |
18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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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计算机教师 |
18 |
计算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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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报考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2)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考试方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
1、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按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上线人数的,按实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7:3比例折算,折算后的成绩用百分制计算。
五、体检、考核与聘用
1、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
2、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名次递补。
3、聘用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结合考生笔试与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确定具体用人单位,由拟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规定程序上报登记。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中共龙海市委组织部
龙海市人事局
龙海市教育局
二○○九年七月五日